我的预产期是明年7/12,第一胎卧床安胎拿丙等,目前第二胎,才二个月,也是不太稳定,不想再吃丙了,希望能撑到下学期期中考(约4月中)开始请假,因学校人事是新手,想请问几个问题:
1产前假一定要分次请吗?可以连续请完吗?
2条文:{因疾病必须治疗或休养者,得请病假,每学年准给二十八日。}
那请问甲等可以请几天病假?乙等呢?
3条文:{分娩前已请毕产前假者,必要时得于分娩前先申请部分娩假,并以二十
一日为限。}
请问21日的算法,可以 以6/30往前推算21日,不含假日吗?
先谢谢大家的协助!
我的预产产期早你一天
也是面临这些问题
就我所知回覆你喔
1可以连续请完
2甲等的话须事病假不超过14天
乙等则为超过14天未满28天
3可能要和人事讨论一下
我也是想这么请
这可能请有经验的妈妈回覆
1是的,可以
2甲等事病假合併14天以内,乙等事病假合併14天以上28天以内
3可以,不含假日可以往前推算21日请分娩假须医师证明
是的我就是这样请的我的预产期1/28先请产前假再请28天病假再请21天分娩假分娩假结束后继续请育婴假直到99年7/31所以我28周11月初就开始安胎休息了别在意乙等妈妈就好好休息吧!
1 2 两点如上面两位妈妈所述
3 条文里还有说:娩假需一次请毕,所以娩假不能切割,加上提前请又以二十一日为限,所以妳不能从6/30往前喔… 因为若你6/30前已经放了21天,但是6/30又还没生,6/30就必须算第22天的产假,就违反分娩前最多21日为限的条文了
所以妳只能从7/12往前大约推21天(不含假日)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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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自己的情况是确定1/1剖腹,所以正常请会卡到寒假,
我本来想从1/1倒数21天就开始请,结果我们人事还深怕我1/1没生就会多于21天…我跟他说我要剖腹日期很确定他还是很不放心,
后来我就倒数19天开始请啰(送他两天)
另外新条文的最后一条有说提前娩假是「不须」医生证明的,
至少我自己是没附就请了
(原作者于 2009-12-28 10:43:01 重新编辑过)
可以提前21天请喔
不用医生证明(新规)
但要算好天数
若预产期到还没生的话
就用事病假请吧(甲等 一学年不能超过14天)
这是我们学校人事说的
我刚开始请假噜